按照2020年本市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工作整體安排,我局安排分2批次開展2020年碳排放單位抽查工作。第二批將對58家重點碳排放單位和一般報告單位開展碳排放抽查,抽查結果將作為我局審定重點碳排放單位2019年度和歷史基準年度碳排放量及對一般報告單位進行管理的依據。
我局通過公開招標購買服務的方式,確定了5家機構(見附件)負責開展本次抽查工作。對重點碳排放單位抽查工作須于8月底前完成。對一般報告單位抽查工作須于9月10日前完成。如一般報告單位2019年度碳排放量超過5000噸的,須同時完成歷史基準年度碳排放量核查工作。
本次抽查時間緊、任務重,請被抽查單位積極配合抽查機構開展工作,按要求提前整理好所需的數據和文件。被抽查單位名單和抽查機構名單見附件。抽查工作的現場環節可根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采取靈活方式開展。
特此通告。
北京市生態環境局
202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