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海南省落實“十一五”期間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工作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實行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建設和諧海南,實現我省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保證。各市、縣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門對此務必高度重視,采取切實措施,確保我省“十一五”期間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在規定指標以內。
二○○六年十二月十九日
海南省落實“十一五”期間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工作方案
根據《國務院關于“十一五”期間全國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劃的批復》(國函〔2006〕70號)、省政府與國家環??偩趾炗喌幕瘜W需氧量(COD)與二氧化硫(SO2)總量削減目標責任書和《海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各市縣十一五期間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劃指標的批復》(瓊府函〔2006〕102號)精神,為切實把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在規定指標以內,結合我省“十一五”經濟社會發展、產業布局規劃以及環境保護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與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正確處理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關系,在發展中落實保護,在保護中促進發展,堅持節約發展、安全發展、清潔發展,實現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二)工作目標。
“十一五”期間全省COD排放總量控制在9.5萬噸/年;SO2排放總量控制在2.2萬噸/年。
根據各市、縣“十五”期間COD和SO2排放總量和各市、縣“十一五”期間經濟社會發展、產業布局規劃和環境保護要求,確定了我省各市、縣“十一五”期間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見附表1)。各市、縣應將省下達的指標進一步分解下達到相關單位。通過控制污染“增量”,削減污染“存量”,做到增產不增污,力爭做到增產減污。
到2010年,全省工業廢水排放達標率達到98%以上,全省城鎮垃圾無害化處理率不低于70%,??谑泻腿齺喪猩钗鬯幚砺什坏陀?/span>70%,其他市、縣城鎮污水處理率不低于60%。華能??陔姀S4臺12.5萬千瓦機組完成脫硫,2臺5萬千瓦機組關閉,新建機組脫硫設施實行“三同時”制度。SO2排放總量得到嚴格控制,同時進一步改善能源結構。
二、工作措施
我省排放的COD主要來源于工業企業、城鎮生活污水和畜禽業養殖廢水;SO2則主要來源于工業生產。隨著經濟的持續快速發展,城市化進程加快,我省水環境污染治理形勢嚴峻,城市生活污染治理設施建設嚴重滯后,工業污染防治任務不斷加重,禽畜養殖業污染與農業面源污染日益突出,“十一五”期間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的任務十分繁重?!笆晃濉逼陂g,要加大經濟結構調整力度,運用系統科學的方法,以點面結合、流域整治為主線,以責任明確和目標考核為手段開展污染綜合治理,確保排放總量控制在國家下達指標之內。
?。ㄒ唬?/span>COD控制方面。
根據我省“十五”期間COD排放總量和經濟社會的發展情況,“十一五”期間必須采取有效措施,才能保證我省COD排放總量不超過國家下達的指標。
1.工業污染防治。
工業污染防治要依靠科技進步,與產業結構調整相結合,認真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積極推行清潔生產,倡導循環經濟理念,促進企業由末端治理向生產全過程控制轉變,有效利用水資源,實行污染物總量控制,提高工業污染治理水平。重點抓好造紙、化工、煉化、橡膠加工、淀粉、制糖等污染嚴重行業的治理,盡快完善各相關企業的污水處理設施,保證污水處理設施正常運行(具體項目見附表2-1)。各市、縣環保部門要開展污染源調查,對重點工業污染源進行重點控制,提高工業廢水處理率和達標率,所有工業污染企業排放污染物不得超標,如有超標的,限于2007年6月前達標排放;對能達標排放,但污染物排放總量仍然較高且對功能區水質影響較大的企業,要下達強制性削減污染物排放量。要強化執法監督力度,采取各種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杜絕偷排污染物的行為,確保污染源持續穩定達標排放。
2.生活污水處理和生活垃圾處置。
要加快城鎮污水處理廠及其配套污水管網的規劃與建設。各市、縣政府要以流域污染整治為契機,采用多種方式,開拓各種資金渠道,全面推動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提高轄區城鎮生活污水處理率,力爭在2010年底前,全部完成各市、縣主要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建設項目(見附表2-2)。要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有利于污水回收和處理的政策,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則,適當收取污水處理費以解決污水處理廠日常運行的經費等問題,確保污水處理廠的正常運營。省水務部門要對污水處理廠進行監督指導,保證污水處理廠正常運轉。
各市、縣要根據水污染控制實際,倡導或限制使用無磷洗滌劑,把磷、氮污染物控制在最低水平,防止產生水體富營養化。
省建設部門要抓緊整治露天垃圾堆放場,嚴禁在三大流域沿岸和重點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內堆放傾倒垃圾。力爭在2010年底前,清理已經堆放的垃圾,建設無害化垃圾處理場(見附表2-3),規范垃圾的資源回收和處理處置。
要解決污水、垃圾處理基礎設施建設、投融資和運營中的體制機制障礙,采取市場經濟的方法,逐步解決污水、垃圾處理的市場化、企業化運營問題。在污水、垃圾處理廠運行的前幾年,財政要給予適當的補貼。
3.禽畜養殖業與農業面源污染控制。
要根據國家環??偩钟“l的《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管理辦法》的要求,規范畜禽養殖業的環境管理,逐步削減畜禽養殖業的污染負荷;大力發展生態農業,減少農藥和化肥使用量,控制農業面源污染。
各市、縣政府應根據重要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與我省的水環境狀況劃定畜禽養殖禁養區,搬遷或關閉禁養區內的畜禽養殖場;嚴格限制主要流域的規模養殖畜禽;引導畜禽養殖業向消納土地相對充足的地區轉移,發展循環經濟,積極走生態養殖道路,減少畜禽廢水直接向流域水體排放。對禁養區外已建成但未履行環評審批手續和環境保護設施驗收手續的養殖場,必須限期補辦環保手續,完善污染防治設施,落實畜禽廢渣綜合利用措施。對逾期不補辦環保手續的,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新建畜禽養殖場必須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三同時”制度。要加大規劃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排污申報、排污收費和排污許可證發放等工作力度,把養殖污染防治管理工作列入議事日程。我省主要養豬場污染物削減指標見附表2-4。
?。ǘ?/span>SO2控制方面。
我省排放二氧化硫的單位主要有華能??陔姀S、金海漿紙廠、中國石化海南煉油化工有限公司以及海南鋼鐵公司鈷銅冶煉廠等重點排污單位。華能??陔姀S主要的脫硫任務是4臺12.5萬千瓦機組的脫硫和2臺5萬千瓦機組的關閉。其他企業要根據排放情況安裝脫硫設施。在SO2控制方面,一要落實華能??陔姀S新建機組的脫硫設施實行“三同時”制度與日常管理工作,對脫硫設施進行環保驗收,保障增加發電量不增加二氧化硫排放量;二要推動??陔姀S老機組的脫硫設施的建設,把排放量控制在限定水平內;三要關閉??陔姀S正在使用的2臺5萬千瓦機組,減少二氧化硫排放;四要推動相關企業二氧化硫脫硫工作。
?。ㄈ┘涌飚a業結構調整,大力發展循環經濟。
以提高資源利用效率為核心,以政策引導為手段,大力推進循環經濟發展,促進增長方式轉型。大力推進清潔生產和行業、園區循環經濟建設。重點抓好余熱利用、冶金廢物利用、粉煤灰回收利用、畜禽養殖業廢棄物綜合利用、糖業廢物利用等行業循環經濟試點,以及洋浦經濟開發區、東方化工城、老城開發區、昌江工業區等循環經濟示范園區建設。
要制訂全省循環經濟發展實施方案,組織制定促進發展循環經濟的政策、相關標準和評價體系。建立峰谷、豐枯、項目性質差別電價和鼓勵可再生能源開發與利用的差別電價制度,全面推進節約能耗,促進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推進水價和水資源費改革,形成計量取水、超量加價的機制,逐步實施分質供水,促進節水和中水回收利用;規范建設用地定額指標制度,大幅度提高工業開發區單位土地面積的項目投資,防止土地資源的浪費;實施建筑節能設計標準,推廣新型墻體材料,逐步禁止使用實心粘土磚;抓緊制定促進循環經濟發展的價格、稅收、信貸、土地等政策體系,對循環經濟項目實施優惠供地,將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的產品納入稅收減免優惠目錄,對循環經濟發展的示范項目,以及循環經濟的技術推廣、試點示范等給予直接投資或資金補貼、貸款貼息等支持。要對污染嚴重超標企業和使用有毒有害材料企業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
三、組織機構
為做好我省“十一五”期間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工作,省政府成立海南省“十一五”期間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名單如下:
組 長:于 迅(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長)
副組長:宋攻文(省政府副秘書長)
林詩鑾(省國土環境資源廳廳長)
成 員:何少群(省國土環境資源廳副廳長)
傅 勤(省監察廳副廳長)
鄧小剛(省發展與改革廳副廳長)
吳亞明(省財政廳副巡視員)
楊青年(省建設廳副廳長)
朱清敏(省農業廳副廳長)
楊運暹(省水務局副巡視員)
韓 勇(省工業經濟與信息產業局副局長)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國土環境資源廳,負責處理我省“十一五”期間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的日常事務。其主要成員如下:
主 任:何少群(兼)
副主任:邢仰明(省國土環境資源廳)
成 員:牟維侃、韓藝師、吳開成、岳平(省國土環境資源廳)、程海(省監察廳)、李高義(省發展與改革廳)、陳衛群(省財政廳)、李海濤(省建設廳)、周曉宏(省農業廳)、張祥云(省水務局)、吳坤清(省工業經濟與信息產業局)。
各市、縣政府要根據當地實際,成立相應機構,進一步分解有關指標,制定本轄區內的具體實施方案并認真組織實施。
四、職責分工
(一)開展三大流域污染整治,抓好工業污染源治理與處理設施運行管理,切實改善我省水環境質量。(相關市、縣政府負責,省國土環境資源廳、省工業經濟與信息產業局監督指導)
(二)加快城鎮污水處理廠和配套管網的建設,按本方案項目表計劃時間完成。(各市、縣政府負責,省發展與改革廳、省水務局監督指導)
(三)做好城市垃圾清運工作,加快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場的建設步伐。(各市、縣政府負責,省建設廳監督指導)
(四)加快畜禽養殖規劃,倡導循環經濟理念,促進重點畜禽養殖業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各相關企業負責,各市、縣政府和省農業廳監督指導)
(五)按時完成華能??陔姀S4臺12.5萬千瓦機組的脫硫和2臺5萬千瓦機組的關閉工作,保證SO2的排放總量控制在國家下達指標內。(華能??诎l電股份有限公司負責,省國土環境資源廳、省發展與改革廳監督協調)
(六)堅持“誰開發誰保護、誰破壞誰恢復、誰利用誰補償”的政策,充分利用市場機制和經濟手段有效配置資源;實行誰收益誰補償制度,協調上游保護和下游利用之間的關系。(省發展與改革廳、省國土環境資源廳、省財政廳負責)
(七)堅持開源與節流并重、節流優先的原則,把節約用水放在首位,通過修訂產業政策,調整產業結構,用行政、經濟手段推行節約用水和清潔生產。實現污染防治從末端治理逐步向生產全過程控制轉變。在提高資源和能源利用效率的同時降低水資源的消耗水平,提高水資源的重復利用率和降低單位產品的用水量。在水污染負荷過重的地區,嚴格控制單位產值耗水量高的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加快出臺水資源費和污水處理費征收的配套政策,切實實行計劃用水,優化配置水資源。(省發展與改革廳、省財政廳、省國土環境資源廳、省水務局、省工業經濟與信息產業局負責)
(八)進一步強化排污許可證發放與管理工作,認真查處無證排污單位,嚴格打擊違法排污行為。確保2007年底前,現有排污單位的排污許可證發證率達到95%以上,新建項目試產期的臨時排污許可證發證率達到100%,驗收后的排污許可證發證率達到98%以上。嚴格控制COD和SO2排放總量。(省國土環境資源廳負責)
(九)提高環境保護的資金投入,制定有利于水環境保護的經濟政策,實現環保投入的多元化、社會化。制訂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制定城市垃圾處理收費的政策,促進城鎮污水處理廠、垃圾處理場的建設。鼓勵跨行政區域共同規劃、建設、使用、經營污水處理設施和垃圾處理設施,合理配置資源。全面、足額征收排污費,促進企業的污染治理,加大水資源費征收力度,用于加大水資源保護和管理投入,有效保護水資源。認真研究我省生活污水及垃圾建設市場化問題,出臺市場化的政策與制度,提出切實可行的引資措施,促進環境保護的市場化。(各市、縣政府負責,省發展與改革廳、省財政廳、國土環境資源廳、省建設廳、省水務局配合)
(十)加強對“十一五”期間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工作方案的考核工作,制定考核辦法,對責任單位進行年度考核。(省監察廳負責,省國土環境資源廳協助)
(十一)加大環保宣傳教育力度,提高廣大干部群眾的環境保護意識。通過廣播電臺、電視、報刊等新聞媒體,廣泛宣傳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科學知識,動員廣大干部群眾關心、支持和監督城鎮污水處理廠和垃圾處理場的建設,并對違法排污企業進行舉報。(各市、縣政府負責)
五、責任考核
(一)省政府委托省國土環境資源廳與各市、縣政府簽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責任書。各市、縣政府要制定實施方案,并將指標任務分解落實到各有關單位。環保、監察、發展與改革、財政、建設、農業、水務和工業等部門要根據各自的任務分工,認真組織實施。
(二)省領導小組根據各市、縣主要污染物年度控制計劃,結合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和城市環境綜合定量考核,對各市、縣政府進行年度考核,并將結果報省政府,同時報省委組織部作為政府主要領導和主管領導任職期間考核工作業績的主要條件。各市、縣政府、各責任部門每年年終要對落實工作情況進行自查自評,并將總結報告和相關材料報送省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嚴格獎罰制度。對完成工作任務較好、成績突出的單位與個人進行表彰。對工作不得力、不作為,影響工作進度的單位及其主要領導要通報批評;對不能按時完成工作任務的單位主要負責人及相關人員追究相應責任,嚴重失職的依法按黨紀政紀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附表略)